保险案例(保险案例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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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谎言,让理赔无门

案例2013年7月25日,张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年交保险费4600元。 2014年1月,张某因宫颈癌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这说明华泰绝对不会没钱赔。能赔还是不能,能怎么陪,要依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保险中的不可抗辩条款的意思是说,在保险合同成立的两年之后,保险人不得取消合同。但是这个条款并不是固定的,不是一个判定的标准,下面我们为大家举两个例子,带大家认识一下。

第一笔赔偿是:误工费。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车主赶着上班,肯定会影响车主的正常工作时间。一般车主会因为各种事务迟到,迟到会被罚款。请假也会影响当月全勤奖和奖金计算,所以这笔费用可以正常报销。有些车主会选择直接投保。

保险代理人骗保的案例

1、这幸亏是度小满啊,如果是普通人,就可能叫保险诈骗啊。如果保险公司报案,骗保人是要坐牢的。这是一个严重的刑事案件。现在银保监会给了一个不痛不痒的处罚。还是有牌照好啊。一家人窝里亲。

2、随着侦查的推进,民警发现张洋委托了一名叫杨一平的律师全权代理对财产保险公司的起诉,而律师代理委托书上的签名,与张洋在其它单据上的字迹略有不同。杨一平也证实,委托律师代理时,是一个叫王林的人代表张洋签字。

3、自套车牌,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以真车来赔偿 严某购买了一台货柜车跑运输,并买了保险,又让其妻弟买了一台报废的货柜车,套自己的车牌经营货运业务。

4、第常见的保险销售误导;第为什么全额退保这么难;第保险公司对于媒体报道乏力的应对表现。常见的保险销售误导这个案件的起因是“疑似”欧阳女士遭遇了保险代理人的销售误导,导致自己错误理解了该保险的一些重要条款内容。

5、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这个骗保严重的,是要入刑的。

6、这个不算骗保。骗保是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的行为,就是按道理不能理赔的想各种办法获得了理赔。

保险近因原则案例分析

1、经安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该赔偿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判决生效后,高__ 向张__ 的亲属支付了35万元赔偿款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0万元。

2、按照近因原则,当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时,保险人应负赔偿 ( 给付 ) 责任。长期以来,它是保险实务中处理赔案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 我们通过案例看一下近因原则。

3、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只有在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原因为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才承担保险责任,对承保范围外的原因引起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案例分析题

1、林勇,男,40岁,1996年5月投保了10年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投保时,林勇在投保单上的“受益人”一栏填写的是“妻子”。1999年6月11日,林勇回老家探亲,途中发生严重车祸,林勇当场死亡。

2、保险法案例分析题(附解析)保险法概述道德风险是否属于保险事故的范畴,保险人对此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最大诚信原则中保险方的弃权:【案例】2000年4月1日生病在家的李小姐,与上门推销保险的业务员签定了保险合同。

3、经安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该赔偿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判决生效后,高__ 向张__ 的亲属支付了35万元赔偿款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0万元。

4、问题五:人身意外保险案例分析 某甲,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某乙,死亡的近因是心脏病,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死亡给付责任,但应承担乙因车祸导致骨折的赔偿责任。

5、.在溢额再保险中,有合同限额的规定,本题中,各溢额再保险合同限额为( )A.第一溢额250万 B.第二溢额400万 C.第三溢额750万 D.各均为1000万 2.分出公司承保的巨额保险业务,可签多个溢额再保险合同。

6、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凶手能否成为受益人。《保险法》第264条分别对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条款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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